企业传播
概述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2.07A条第1条》及国际天才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将发布公司未来的企业通讯(”公司通讯“2)以电子方式发送给股东3 ,仅在股东请求时以印刷形式发送公司通讯。
编排
1. 可作的企业传播4
公司将通过电子邮件以电子形式向股东个人发送可执行的公司沟通。如果公司没有股东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所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无法使用5,公司将以印刷形式发送可执行公司沟通文件,并附上请求表,以便未来将可作企业通信的电子传播提供。
2. 企业传播
公司将在其网站(http://geniusi.y1.0pt8q-ic.jshxdt.com.cn/PicList.aspx?ClassID=4)和港交所新闻网站(www.hkexnews.hk)提供企业传播信息。
公司将在公司通讯发布当天,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仅在公司不拥有股东的有效电子邮件地址时)向股东发送英文和中文发布通知。
向公司提供股东电子邮件地址
为支持电子邮件电子沟通,公司建议股东未来以合理书面通知方式,向公司香港分行股份注册处(以下称“股份注册处”)Tricor Investor Services Limited(地址:远东金融中心17楼,哈考特路16号)提供其电子邮件地址。 香港或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email protected]。
股东有责任提供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果公司没有股东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无法使用,公司将按照上述安排行事。如果公司向股东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可执行的公司通信,且未收到任何“未送达信息”,则被视为已遵守上市规则。
请求提供企业沟通及可作的企业沟通的印刷副本
对于希望收到所有未来公司通讯和可作公司通讯的印刷版,或因任何原因难以访问公司网站的股东,公司将在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向远东金融中心17楼股份注册处提交, 香港哈科特道16号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 [email protected],可免费以印刷形式向相关股东发送未来公司通讯及/或相关公司通讯(视情况而定)。
请注意,优先接收股东印刷形式的公司通讯的优惠期为自您收到指示之日起一年,之后将失效。如果股东希望继续接收未来的公司沟通和可执行公司沟通的印刷版,则需进一步书面申请。
注释:
1. 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
2. 公司通讯包括公司为任何证券持有人或投资者提供信息或行动而发布或将发布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a)董事报告及其年度账目,以及审计师报告副本和(如适用)其财务摘要报告;(b) 中期报告及其(如适用)的摘要中期报告;(c)季度报告(如有);(d) 会议通知;(e)一份名录文件;(f) 通告;以及(g)代理表格。
3. 公司股份持有人。
4. 可执行的公司沟通指任何向公司股东寻求指示,说明其如何行使权利或作为公司股东进行选举的公司沟通。
5. 股东有责任提供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果公司向股东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可作的公司通信,且未收到任何“未送达信息”,则被视为已遵守上市规则
6. 公司网站上以英文和中文发布的《企业传播》版本。